大背景:现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,都已经支持异地补证。
一、办理条件
1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、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。
2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。
二、办理材料
1、申领人《居民户口簿》
2、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
3、原居民身份证
4、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
5、不在户籍地的,需提交常住地区的居住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
1、公民符合上述条件,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。
2、办理换领手续,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,采集人像信息,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。录入指纹。领取新证时,应当交回旧证。注意必须本人亲自领取。
3、缴纳证件工本费。
四、办理机构
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
五、办理时限
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;交通不便的地区,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。
六、办理费用
对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,但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。
2、公民换发新证之后,应当交回原证。
八、法律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
2、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